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天祝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天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共316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56项,管理服务类事项118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6项,备案制管理事项17项,初步概算事项9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部门要加强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未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实施,对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制定标准化实施办法,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规范,明确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期限、审批流程、裁量准则和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等事项。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规范报县审改办备案,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办公场所公示。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打造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好、服务质量最优的目标,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现政府部门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提供新动力。
附件:天祝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