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委编办“三向发力”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天祝县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根本遵循,树牢法治思维、细化配套制度、强化刚性约束,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学”字当先,强化法治意识。一是以周一学理论、周三学业务、每月学专题、干部上讲台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把《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作为常委会、编委会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知晓率和普及率。三是充分利用“天祝县机构编制”网站、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多层次推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
“制”字发力,夯实制度建设。一是制定《中共天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天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天祝县县直事业单位空编资源统筹使用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二是健全多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巡察、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强化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三是按照《“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制定修订19个乡镇和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等13个部门(单位)“三定”规定,调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等15个部门(单位)职责机构编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定位,推动部门(单位)全面正确履职。
“做”字为要,抓好纪律执行。一是严把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红线,全面落实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有关规定。二是严格遵循“进人先核编、无编不进入”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原则,为新进人员单位把好编制核准“入口关”。三是充分汲取省市评估意见,强化验收评估结果运用,建立调研评估结果反馈机制,将评估结果与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挂钩,引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推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规范、科学、高效。
监制:柴兆荣
审核:赵昌莙
撰稿:李鹏德
编辑:张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