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点工作跟踪落实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大力弘扬严实细小的工作作作风,推动全县机构编制各项重点工作落细落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点工作主要指对党的机构编制方针、政策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市委编委、市委编办及县委、县委编委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县委编办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机构编制事项。
第三条 重点工作跟踪落实采取日监督,周调度,月研判,季汇报,年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日监督即综合股对各股室日常遵守纪律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重点工作和办领导指示批示及时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工作台账,跟踪问效,督促各项任务贯彻落实。
第五条 周调度即各股室每周一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对各股室日常工作进行调度。
第六条 月研判即每月底通过召开月工作计划调度例会、室务会议,对各股室当月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督促指导,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七条 季汇报即每季度召开季度工作汇报会,听取各股室汇报本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季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八条 年考核即结合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全面考核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依据。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天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