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加强机构编制保障 推动基层减负增效
近年来,天祝县聚焦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新要求,结合机构改革,以机构编制为着力点,从优化机构设置、赋予乡镇权力、夯实基层队伍等方面入手,出实招、谋实策、求实效,持续为乡镇减负赋能增效,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优化机构设置,让“小马”变“快马”。聚焦乡镇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4项主要职能统筹精干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全县19个乡镇均设置4个股级内设机构,二类乡镇设事业单位4个,三类乡镇设事业单位3个,压减20%。严格落实“乡镇一律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的要求,重新制定“三定”规定,让乡镇腾出更多精力抓发展和治理,促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全面规范乡镇挂牌机构,按照乡镇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外,其他牌子一律不再保留,进一步减少了上级部门“条条干预”,推进了基层减负。
赋予乡镇权力,让“小马”变“壮马”。推动县直部门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能够有效承接的县级经济管理权限赋予乡镇,并对下放179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进行“回头看”,组织赋权部门和乡镇执法人员进行综合评估,梳理出法律法规条款废止和乡镇接不住、管不好的73项赋权事项,提出了调整赋权事项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修订完善赋权事项目录提供参考。将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交由乡镇统一指挥协调、统一调度使用,除公安派出所外,其他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以向管理为主,并赋予工作考核权和人事任免建议权,确保基层调得动、用的顺。
夯实基层队伍,让“小马”变“强马”。结合机构改革,根据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因素,印发19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定编定岗方案,确保改革后乡镇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加大对乡镇承担执法职责的站所的整合力度,着力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较改革前,乡镇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明显减少,工作人员编制明显增加。2021年以来,按照“减上补下”原则,为基层跨层级调整编制32名;按照乡镇间工作任务变化,动态调整编制12名;通过招考(录)、政策性安置等方式,累计为乡镇补充工作人员提供各类编制369名,有效保障了乡镇工作力量。
监制:柴兆荣
审核:李鹏德、王占芳
撰稿:朱海龙
编辑:张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