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委编办“三个着力”,认真做好部门“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天祝藏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天祝县委编办狠抓落实修订“三定”这一关键任务,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从严审核把关,以“三个着力”为抓手,为高质量完成“三定”修订工作夯实基础。
着力加强学习交流,确保修订程序规范化。坚持学在前、思在前、想在前,通过室务会、干部职工会和业务学习交流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结合党机构改革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及时起草并印发《关于做好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工作的通知》,对表述方式、增减依据、标准要求等做了详细要求,确保修订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着力规范工作流程,推进修订工作科学化。在历次党政机构“三定”规定制定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修订工作。下发“三定”规定草案初稿模版,由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审议通过后报送县委编办,在审核和协调过程中,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八个是否”为标准,与部门(单位)反复沟通衔接,广泛征求职能职责交叉和相关行业部门意见,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论证修改,确保“三定”规定修订的科学严谨。针对“三定”修订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充分吃透上级会议精神及省市政策,同时加强与其他县区沟通交流,借鉴经验,确保“三定”规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着力厘清职责权限,保证职能配置精细化。找准功能定位,强化主业主责,在职能配置审核过程中,坚持一个事项由一个部门(单位)的负责的原则,确需多个部门(单位)共同管理事项,且无法归并的,通过征求意见和召集涉及部门(单位)共同研究等方式,明确牵头部门(单位)和参与部门(单位),分别明确其工作职责,并以此作为部门间共同履职的依据,通过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避免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理顺职责边界,推进政事分开。
监制:柴兆荣
审核:赵昌莙
撰稿:李鹏德
编辑:张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