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及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宏观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参与研究修订涉及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和规章。指导、协调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
3、审核和协调县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及职责划分,协调县直机关各部门与乡镇机关的职责划分。
4、审核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办理上述机关的内部机构撤销、合并及更名的事宜,研究提出上述机关人员编制分配、调整、领导职数配备及其内部机构设立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管理、协调各种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
5、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研究制定全县事业单位的类别划分和人员结构比例;研究提出并审核、报批全县事业单位的职责范围、等级规格、编制分配、调整、领导职数配备及其内部机构设立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对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配中的编制适配工作;负责审核全县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前招(报)考计划的审核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前的编制审核;负责发放和审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证,发放全额、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工作人员的编制卡,办理出、入编手续,控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长。
7、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宣传、理论宣传、业务培训、统计分析、制度建设。
8、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研究制定有关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对违反法规和纪律的行为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并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县编委,并上报县委、县政府。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变更、年审、注销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情况;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考核评估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和网络建设。
10、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印章名称刻制前审核;负责事业单位撤销、更名后印章的收缴工作。
11、负责县域内政务和公益域名的宣传、推广、受理、审核、审报、协调、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职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3个职能股室:综合室,行政机构编制股,事业机构编制股。
三、编制及人员情况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总额为15名,编制结构为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干部职工6名,退休干部2名。其中主任1名(兼组织部副部长),副主任2名,一般干部3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1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司机)。
四、部门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额80.86万元。
(一)收入预算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80.86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年度支出预算80.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3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8 万元、住房保障6.25万元。
(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74.6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2、 住房保障科目支出6.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天祝县编办“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险、加油及维修;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比2015年“三公”经费减少0.8万元,下降21.05%;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附件:天祝县编办预算公开表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