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政发〔2015〕143号
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天有关单位: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5日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以及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精神,推动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向纵深推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发〔2015〕12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十五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继续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年内取消一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12月底前完成县政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权责清单的公布实施工作。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和运行评价机制,推进行政职权规范运行。严格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县政府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在6月底前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限时办结、推行受理单制度、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12月底前研究提出指导规范县政府部门证照管理的工作方案,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年内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下半年对落实县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坚决纠正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取消,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进一步取消投资审批备案权限。年内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大幅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审批时限。制定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确保所有投资项目真正实现并联审批。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加快建设信息共享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有关部门主动协同放权、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督促各部门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横向联通和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年内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研究建立县级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新设职业资格的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制定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对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降低征收标准;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县级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上、市上统一进度。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现“一照一码”;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实施意见,公开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加快推进与“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一张网”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研究制定进一步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修改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施方案。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研究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加以整改。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
(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研究制定“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开展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试点工作。抓紧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并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定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八)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积极跟进,搞好衔接、上下联动。要树立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推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本部门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要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各项改革,做好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清理等工作。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推进本部门、本领域内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要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各部门、单位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部门、本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注重对改革的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优化服务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与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年”活动相结合,完善考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附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附件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进度 |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
|||
1* |
取消和合并一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
县审改办(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2 |
完成县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权责清单的公布工作。 |
县审改办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3 |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和运行评价机制,推进行政职权规范运行。 |
县审改办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4* |
县政府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限时办结、推行受理单制度、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 |
县审改办牵头 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分别负责
|
6月底前完成 |
5 |
研究提出指导规范县政府部门证照管理的工作方案,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 |
县审改办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6 |
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 |
县审改办牵头 |
全年工作 |
7 |
对落实县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坚决纠正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取消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
县审改办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
|||
8 |
进一步取消和承接投资审批备案权限。 |
县发改局(协调小组投资审批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9* |
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县发改局牵头 |
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进度推进 |
10 |
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 |
县发改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11 |
制定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管理办法。 |
县发改局牵头 |
11月底前提出草案报县政府 |
12 |
全面落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确保所有投资项目真正实现并联审批。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加快建设信息共享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县发改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13 |
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有关部门主动协同放权、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 |
县发改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14* |
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横向联通和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
县发改局牵头 |
按国家和省上统一进度推进 |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
|||
15* |
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年内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做好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 |
县人社局(协调小组职业资格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16 |
研究建立县级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
县人社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17 |
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进一步细化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工作管理规定,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 |
县人社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18 |
制定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 |
县人社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
|||
19 |
制定出台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
县财政局(协调小组收费清理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8月底前完成 |
20 |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
县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21* |
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对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降低征收标准。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 |
县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22* |
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 |
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
全年工作 |
23 |
指导和督促县政府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举办的企业的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收费基金的政策措施。 |
县财政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
10月底前完成 |
24 |
编制并公布各部门、单位收费目录清单。 |
县财政局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25 |
开展收费基金清理规范工作,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收费基金的政策措施。公布县级收费目录清单。 |
县财政局牵头 |
9月底前完成 |
26 |
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
县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
|||
27* |
制定县级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现“一照一码”。 |
县工商局(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
28 |
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 |
县工商局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29 |
制定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公开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加快推进与“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管理规定修订工作。 |
县工商局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30 |
制定《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方案》,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
县工商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31* |
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一张网”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相关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 |
县工商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32 |
制定出台、修改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 |
县工商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33 |
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 |
县工商局牵头 |
12月底前启动 |
34 |
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 |
县工商局牵头 |
12月底前启动 |
35 |
按照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的意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工作。 |
县工商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36 |
统筹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制定全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施方案。 |
县工商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
|||
37* |
研究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 |
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卫计局、县文广局(协调小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
全年工作 |
38 |
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督促整改。 |
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卫计局、县文广局分别负责 |
各有关部门于8月底前完成自查;协调小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组织核查,12月底前完成 |
39 |
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 |
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卫计局、县文广局分别负责 |
各有关部门于9月中旬前完成自查;协调小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组织核查,12月底前完成 |
40 |
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分析研究哪些确需保留,哪些应该取消。再取消一批教科文卫体领域行政审批事项,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清障搭台。 |
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卫计局、县文广局分别负责 |
按照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的计划 和要求完成 |
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
|||
41 |
研究制定“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
县工商局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42 |
制定出台做好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工商部门公示企业信息情况检查和企业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试点。 |
县工商局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43 |
与相关部门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
县工商局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44* |
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综合执法、信息披露、举报奖励、诚信档案等办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 |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工作 |
45 |
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搞好法律、政策、信息、技术、标准、人才等方面的服务,为创业创新搭台助力。 |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工作 |
八、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
|||
46 |
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 |
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负责 |
6月底前完成 |
47 |
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 |
协调小组各单位负责 |
全年工作 |
48 |
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
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负责 |
全年工作 |
49 |
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
协调小组各专题组按分工负责 |
全年工作 |
50 |
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力度”督查。对省政府、市政府2014年以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
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51 |
开展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工作等专项督查。 |
协调小组投资审批改革组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52 |
抓住典型案例加强督查,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
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53 |
配合各项改革,做好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清理等工作。 |
协调小组法制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注:协调小组要对以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其中标“*”号者为重点督办事项。牵头部门和各专题组组长单位要及时向协调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