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八大看文化体制改革的亮点
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篇章,并未引起舆论太多关注。原因之一,可能在于看去套话太多,缺乏新意。
其实,文改部分也有些看点,最重要的就是部分价值表述超越了意识形态。
十七大的文化部分单辟章节,其下第一条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十八大文化部分此内容亦列章首,但去口号化,标题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文改决定》),其中谈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关任务四大项,包括: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中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每一项下均是洋洋洒洒的口号式大表述,前三项均相当政治化。
十八大对核心价值的表述,则有所超越也相对务实,特别是其中的三个“倡导”很有些意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在这里,仅最后一组,曾在《文改决定》“荣辱观”项下出现,其余两组都是首次亮相,显系有心之作。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使人想起在“文革”中一度气候回暖的1975年,周恩来总理在1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富强、民主、文明、进步”;孙中山在一百多年前倡导“自由、平等、博爱、法治”的主张,当为今天中共提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前身。
显然,这12个词、24个词,体现的是人类文明的共同价值,可称社会价值观。高速发展的转型中国普遍存在价值迷失的困境,重新审视和建立社会价值观确有必要。倘中国最终能够跨越中等收入陷井,进入高收入社会的进程中,则较高标准的社会价值观和道德标准既是必须,也是必然。
然而,社会价值如何重建,怎样倡导,则大有文章可做。传统的政工宣传模式,运动式造势,不仅起不到正面作用,反会产生逆反心理,这已经是被过往实践证明的辛辣现实。可以肯定的是,政府官员的道德自律和榜样作用至关重要;而重建主导者不应仅是政府官员,还应当包括社会组织和每个公民。这意味着非政府公民社会组织的进一步放开,正与十八大所提出的社会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相关联。
文化体制改革部分的另一个看点,就是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区分。
自《文改决定》之后,文化体制改革有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分野,是一种进步,但也显示了文化领域改革相较其他领域改革的滞后。因为文化领域不应特殊。
党的十四大即已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这里的体制是一种社会制度概念,包括文化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也包括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当一部分内容,特别是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改革。事实上,过去20年政治及其他相关领域的大量进步,本身就带有经改带动或倒逼的特征。
在这个意义上,需要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体框架,认识和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宜孤立待之。
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谈文化体制改革,在区分文化事业和文化企业后,仍然不能离开市场经济的框架;而只要观察分析文化领域的改革,就应更应借鉴经济领域改革的经验。
事实上,在文化领域,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按市场经济原则,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区分必须非常明晰,产业部分应发展壮大成为主力,从而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事业范畴的政策与改革安排可另行讨论,可以坚持政府主导的方针,可以与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相同步;而在文化产业领域,必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政府主要当好市场“守夜人”,无论是发展新型文化业态,还是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扩大对外开放都是如此。
当然,如十八大所明示,文化领域同样需要坚持依法治国,同样需要巩固发展公有制,鼓励、引导非公经济发展。不过,在“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和鼓励非公发展方面,文化企业部门已经太过滞后,应有更激进的作为;在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过程中,文化市场发育程度低且局面复杂,会面对更为艰巨的挑战。而在文化领域坚持依法治国,必然地与宪法三十五条规定的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相关,这可能是个过程,但需要广泛的讨论、全盘的规划和切实的行动,《新闻法》制定应提上日程。
文化体制改革不特殊,不例外,不应忽视。会非常难,但近中期也有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