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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编办圆满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19 】 【选择字号:

天祝县编办圆满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开展以来,天祝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截至目前,已完成591个单位8394人的信息审核与数据录入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在省、市编办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动员(培训)会议之后,我县编办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起草并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核查范围、内容、时间和方法步骤,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核查过程中按自查自清、信息采集、公示上报、部门连审四个程序进行核查,坚持不打折扣,狠抓落实到位。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注重沟通指导。下发核查数据的同时,县编办工作人员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业务人员进行“面对面”培训,手把手辅导。分项讲解各套表格中每个子项的指标解释,并对填表要求和上报时注意事项反复解释说明和强调。

三是严格上报程序,实行“三审”制度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实行“三审”制度。即: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台账、在职人员信息,编外人员信息等,由单位负责人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复审,最后由编办、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联审,层层严格把关。

四是信息公示,形成有效监督。核查工作中,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完成自查自清、信息采集、生成公示报表,审核无误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机构和人员编制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不予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及时给予解决,做到了简明透彻,公开公正,使核查工作得到了有效监督。

五是实地督查,进行“回头看”。完成机构编制核查系统的数据录入工作后,县编办组织专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进行实地督查,进行“回头看”。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私设内设机构、人员混用等情况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时予以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