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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委编办“四个融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 发布日期:2020-08-06 】 【选择字号:

2019年8月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一年来,天祝县委编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做到与思想认识、业务工作、完善制度、监督检查深度融合,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与思想认识深度融合。县委编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在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将贯彻实施《条例》列入《中共天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工作要点》,县委编委会集中学习解读,确保编委会成员、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学深悟透,准确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目标方向、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将《条例》列入县委编办理论学习计划,结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政策法规局编著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释义》,通过学习研讨、专题测试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推动县委编办党员干部熟悉精通《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坚决维护《条例》。

 

 

二是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县委编办把贯彻《条例》融入到每项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严把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用编进人审批关,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按照《条例》规定的权限、程序、要求,把好执行机构编制工作“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健全用编核准机制,修改完善《用编审批单》,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改革等重点工作中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把学习贯彻《条例》成效转化为治理成效。

三是与完善制度深度融合。根据《条例》要求,对全县机构编制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照《条例》内容,从梳理职能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办事标准3个方面入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天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天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工作程序。

四是与监督检查深度融合。 为强化党政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执行力度,掌握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职责划转承接、人员转隶以及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和干部人事纪律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成立了专项督查组深入全县各个部门(单位),重点检查职责界定、机构调整、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干部人事纪律、行政职能回归机关等方面改革落实到位情况,督促推动部门严格依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