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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三个坚持”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5-15 】 【选择字号:

     机构改革启动以来,天祝县始终坚持机构编制为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及和谐稳定等重点领域提供有力保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多思民生之利、多解发展之忧、多谋稳定之策,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

一是坚持保障经济发展。机构改革期间,严格按照“撤一减一、撤二减一、多撤少减”原则,结合实际,设立县农业农村项目服务中心、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审计信息中心等重要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二是坚持保障民生服务。机构改革期间,始终坚持编制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将为民服务、保障民生放在首位,统筹设立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通过内部挖潜,统筹调剂,为县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县农村水质监测中心等事关民生领域的单位核增编制,最大限度保障民生服务领域编制。

三是坚持保障和谐稳定。机构改革期间,将维护藏区和谐稳定工作、舆情处置等领域重点考虑,设立县融媒体中心,网络舆情监测中心、政法信息中心等事关和谐稳定工作的机构,为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核增编制,为藏区和谐稳定提供最大限度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