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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突出“早细实”推进“三定”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2-18 】 【选择字号:

      为切实做好涉改部门和单位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以下简称三定)工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天祝县三措并举推进“三定”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天祝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立足于“早”,周密安排部署。机构改革期间,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早谋划、早部署,及时梳理职能职责、多次调整优化编制,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涉改部门和单位编制核定、职能职责调整等情况。1月24日,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对制定“三定”规定提出具体要求。1月30日,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天祝县涉改部门和单位“三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主要内容、制定步骤、工作要求,共涉及43部门(单位)其中县委工作机关10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5个,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8

着眼于“细”,强化业务培训。2月份,县委编办坚持“学中干、干中学”的原则,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全市“三定”工作培训会,及时组织干部学习培训会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合理界定职能职责。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三定”规定,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和上下基本对应原则结合实际,根据主要职责、工作性质、业务量、内在联系、人员编制等优化整合、精干设置,下足绣花功夫制定“三定”规定。

落脚于“实”,加强指导审核。县委编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分组指导部门(单位)的工作机制,对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并组织职责交叉部门协商解决职责分工问题,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解决权责脱节问题,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

据悉,3月份,天祝县将已审核的三定规定分批提请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报县委常委会审定后,以县委办公室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