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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唱响“三部曲”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1-28 】 【选择字号:

 近年来,天祝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两个只减不增”要求,紧紧围绕控编减编目标任务,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动态调控,完善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切实管住管好、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严控机构编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控总量的通知》,严格按照“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审批设立机构。把好全县空缺编制“使用关”,使编制总量保持总体平衡,编制使用结构得到极大优化,财政供养人员得到控制,各类编制严格控制在2012年底的总量内。 建立实名制数据库定期维护机制,及时更新《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卡》,确保实名制信息与一证一卡、工资花名册、机构编制核查情况保持一致,为控编减编工作提供良好的数据平台支撑。
二是盘活编制存量。认真落实《天祝县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和《天祝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规定》,优化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原文体局和广播电视局等机构,撤销原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武威华锐律师事务所等一些职能弱化机构,收回余编,收回的编制由县编委统筹管理,主要用于满足安全监管、生态治理等领域发展需求,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向事关全县的中心工作、重点领域、基层一线倾斜。2017年,在现有空编内,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城关二小教职工45名、县公安局情报中心工作人员20名。按照“进人先核编、无编不进人”的原则,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和补充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提出招聘计划,县编办负责审核空编和自然减员指标。工作人员调动时由用人单位按程序上报《核编报告》,编办审核出具《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审批表》,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杜绝“超编进人”现象。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2017年,召开4次编委会,审议机构编制事项70项。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凡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报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专项办理,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受理、一家承办、一家行文”。加大超混编人员、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力度,2015年以来,消化超编混岗财政供养人员共470人;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108人。近期,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及县人社局组成2个督查组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问题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